关于转发《关于明确政府采购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2 08:20
关于转发《关于明确政府采购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吉市财发〔2021〕48号
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区(开发区)财政局,各区发改局、各开发区经发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购管理,省财政厅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明确政府采购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吉财采购〔2021〕188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明确政府采购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吉财采购〔2021〕188号)
吉林市财政局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