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禁种铲毒工作,舒兰市公安局特管中队协同各派出所,不断加大对辖区日常走访检查力度,坚决遏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势头,全面开展非法种植罂粟排查铲除行动。
民警充分抓住罂粟开花结果的关键时间节点,强化踏查铲毒,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打击力度。目前全市各派出所共查处罂粟原植物点位50余处,铲除罂粟植株3000余株。
舒兰市公安局将持续开展清除行动,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识毒防毒意识,使“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观念深入人心,努力形成全市共同参与禁种铲毒工作局面。
普法时间:
《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是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是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是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是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二是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三是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警方提醒:罂粟是制造鸦片、海洛因等毒品的原料,私自种植罂粟是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群众如有发现有人私自种植罂粟,积极向警方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