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畜牧部分)的通知》(吉财农指〔2024〕62号)的相关要求和各城区申报,拨付2024年度城区省级病死猪养殖环节无害化(分散)处理补助资金。
2024年度城区省级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分散)处理均在龙潭区,省级补助资金为195元。
特此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吉林市农业农村局。
公 示 期:2025年6月13日至19日
联 系 人:马 亮
联系电话:0432-62049975
吉林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3日
初审:马亮 复审:郭建锋 终审:高冶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