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吉林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以各城区保护性耕作补贴资金实际需求额度为因素,分配省下达给吉林市城区的保护性耕作补贴资金。其中,船营区20.2万元、昌邑区12.8万元、龙潭区37.1万元、丰满区0.9万元,合计71万元。
特此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吉林市农业农村局。
公 示 期:2025年9月25日至9月30日
联 系 人:薛刚强
联系电话:0432-62049802
吉林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5日
初审:杨砚涵 复审:韩文信 终审:王 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