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协助市政府及市政府领导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二)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市政府文电收发、督办和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印信、文书档案管理。
   
(三)围绕市政府工作运行,组织、收集、整理、起草、审核市政府领导同志的各类文稿;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研,反馈相关情况,提出相关建议。
   
(四)负责市政府会议筹备工作;负责协调安排市政府领导日常公务活动。
   
(五)负责督促检查和反馈国务院、省和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市政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决定事项以及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以及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有关事项落实情况。
   
(六)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人代会议案、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七)负责市政府政务值班和市长公开电话受理、办理工作,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来访事项。
   
(八)负责收集、筛选国内外、省内外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信息,为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提供信息服务;向国务院和省政府报告我市的重要信息。
   
(九)负责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以及市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承担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办公室的各项工作职责;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和紧急重大事项及事件的协调、调度、跟踪、报告工作;负责编制和修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审核专项应急预案、分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预案;负责指导特别重大、重大公共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和应急保障工作。
   
(十一)承担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以及全市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规范、透明、便捷、高效运行的协调、管理和督促检查;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承担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各项工作职责。
   
(十三)负责厅内人事、党务、监察和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四)负责承办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

负责市政府领导政务活动安排,协调处理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市政府党组会、常务会、市长办公会及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和会议纪要起草工作;组织联络、协调市政府领导集体活动;参与全市大型活动的筹办和市政府领导交办的接待工作;组织协调市政府会议公开工作;编撰市政府大事记工作;衔接省政府参事室工作。

(二)综合一处

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政务服务工作。具体负责起草、审核市长及相关市长助理一般性和礼仪性讲话,以及工作总结性材料;安排和衔接市长日常政务活动;调度和汇总重点经济工作运行情况;协调安排市长日常调研活动,收集、汇总和提供相关资料;承担市长及相关市长助理日常召开的小型会议的会务工作,以及公文整理、传递和交办事项的沟通联络,协助市长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市长助理政务服务工作。

(三)综合二处

负责为市政府发展改革、财政、人事、监察、国土等方面职能运行的政务服务工作。具体负责起草和审核相关方面重要会议领导讲话材料、工作性总结材料,以及相关汇报材料、新闻稿件;调度和汇总相关方面工作运行情况;为市政府分管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服务,收集、汇总和提供相关调研资料;调度和督办相关决策的落实情况;安排和衔接市政府分管领导的日常政务活动,以及日常召开的小型会议的会务工作;承担分管市领导公文的整理、传递和交办事项的沟通联络。

(四)综合三处

负责为市政府公安、司法、信访、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等方面职能运行的政务服务工作。具体负责起草和审核相关方面重要会议领导讲话材料、工作性讲话材料,以及相关汇报材料、新闻稿件;调度和汇总相关方面工作运行情况;为市政府分管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服务,收集、汇总和提供相关调研资料;调度和督办相关决策的落实情况;安排和衔接市政府分管领导的日常政务活动,以及日常召开的小型会议的会务工作;承担分管市领导公文的整理、传递和交办事项的沟通联络。

(五)综合四处

负责为市政府科教文卫方面及商务、外事、法制等方面职能运行的政务服务工作。具体负责起草和审核相关方面重要会议领导讲话材料、工作总结性材料,以及相关汇报材料、新闻稿件;调度和汇总相关方面运行情况;为市政府分管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服务,收集、汇总和提供相关调研资料;调度和督办相关决策的落实情况;安排和衔接市政府分管领导的日常政务活动,以及日常召开的小型会议的会务工作;承担分管市领导公文的整理、传递和交办事项的沟通联络。

(六)工交处

负责为市政府工业经济、国有资产、交通、安监等方面职能运行的政务工作。具体负责起草和审核相关方面重要会议领导讲话材料、工作性总结材料,以及相关汇报材料、新闻稿件;调度和汇总相关方面工作运行情况;为市政府分管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服务,收集、汇总和提供相关调研资料;调度和督办相关决策的落实情况;安排和衔接市政府分管领导的日常政务活动,以及日常召开的小型会议的会务工作;承担分管市领导公文的整理、传递和交办事项的沟通联络。

(七)农村处

负责为市政府农业、林业、水利、粮食等方面职能运行的政务服务工作。具体负责起草和审核相关方面重要会议领导讲话材料、工作总结材料,以及相关汇报材料、新闻稿件;调度和汇总相关方面工作运行情况;为市政府分管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服务,收集、汇总和提供相关调研资料;调度和督办相关决策的落实情况;安排和衔接市政府分管领导的日常政务活动,以及日常召开的小型会议的会务工作;承担分管市领导公文的整理、传递和交办事项的沟通联络。

(八)城建处

负责为市政府城市建设和管理等方面职能运行的政务服务工作。具体负责起草和审核相关方面重要会议领导讲话材料、工作总结材料,以及相关汇报材料、新闻稿件;调度和汇总相关方面工作运行情况;为市政府分管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服务,收集、汇总和提供相关调研资料;调度和督办相关决策的落实情况;安排和衔接市政府分管领导的日常政务活动,以及日常召开的小型会议的会务工作;承担分管市领导公文的整理、传递和交办事项的沟通联络。

(九)文电处

负责市政府文电的收发、分办、传批传阅工作;负责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所发文件的起草及审核把关工作,领导同志机要文件的管理和保密工作;指导全市政府办公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管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印信和档案资料;负责市政府文件、函件的传递工作。

(十)市政府政务信息化办公室(信息处)

负责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收集和反馈域内外政务信息,向省政府和国务院报送重要信息,对全市政府系统的政务信息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负责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拟定、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市政府部门政务信息化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核论证,以及督促检查全市政府系统网络建设工作;对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政务信息化相关管理规范、安全保密体系、制度规章等的制定和实施;管理市政府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和网络建设;维护自动化办公运行和安全。

(十一)建议提案工作处

负责组织办理省政府转办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组织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常委会议报告文稿的组织起草和审核工作;负责市人大、市政协视察活动的协调联系工作;负责组织筹备市长到省、国家人代会所提的议案;对市政府各部门及县(市)区政府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十二)市政府督查室

负责督促检查和反馈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和反馈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对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省政府督查室督查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指导市政府系统及各县(市)区政府的督查工作;负责全市督查网络建设。

(十三)市政府调研室

负责市政府重要文字综合及调查研究工作。具体负责起草和审核市长在市人代会、市政府全体会议及市政府重要会议上的讲话;市政府阶段性工作安排和总结材料;市政府向国家和省政府的全局性工作汇报和重大事项汇报,市长重要新闻稿件、署名文章。根据市领导安排和工作需要,组织、协调和开展事关市政府中心工作的专项调查研究工作。组织、协调和承担国家和省年鉴吉林市部分文稿的撰写工作,以及相关年鉴发行工作。

(十四)应急值守处(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

负责受理和反馈人民群众通过电话及市长电子信箱对市政府工作部门、相关单位和各区政府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负责受理人民群众通过电话、信件需要帮助和解决的问题,组织、协调、督促联动部门单位及网络部门单位及时办理;负责为群众排忧解难联动机制、市长公开电话和政府值班网络建设;负责市政府日常总值班工作,安排和督促检查政府值班工作,以及重特大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市民意见、建议的征集和综合汇总工作。承担紧急重大事项及事件的调度、跟踪、报告工作,组织落实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的决定,承担昼夜应急值守、协助领导现场处置工作,协调调动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队伍的有关工作;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市政府应急处置总指挥部领导的有关批示、指示;监督检查全市应急值班系统建设和日常运行工作;联系市应急处置总指挥部专家顾问组;负责全市突发公共事件预案信息的管理、收集、分析和上报,提供向社会发布的有关社会安全情况预警信息。

(十五)应急综合预案处

组织编制和修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审核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分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预案;督促检查各类应急预案的演习工作;组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承担应急办的文字综合工作,管理应急办的印信。

(十六)应急保障指导处

组织、规划、协调市应急信息通信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平台;指导、监督各县(市)区、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应急通信系统的建设工作,提出市级应急专项准备资金和公共财政应急储备资金的使用建议;指导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等事项。

(十七)政务公开综合处

负责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文字综合工作,完成政务公开信息收集、整理、反馈工作;承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公文处理、协调督办、大事记撰写、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和印章使用等日常政务工作;做好对外联络和来信来访工作。

(十八)政务公开指导处

落实市政府政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检查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和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了解掌握、综合分析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制定政务公开有关政策、制度及办法,提出全市政务公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受理和办理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全市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和社会监督工作。

(十九)政务公开协调管理处

管理、协调和监督市政府政务大厦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他便民服务项目的规范运行;负责对各“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制定市政务服务中心科学、规范高效运行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动全市各级政府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及规范、高效、优质服务。

(二十)金融证券处

联系和协调国家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及其驻省(市)机构,配合监管机构对地方金融、证券、保险、期货业进行综合监管,协调地方与各金融机构及各中介机构的关系;监控我市城商银行、农信社的运行和风险,拟定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和增资方案并组织实施;引进域外金融机构,完善地方金融支撑体系;监督检查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地方政府参股资金及城市基础设施融资等各项公益性资金的使用,掌握和分析融资方面的情况和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承担企业发起设立股份公司的前期改制和向省的申报、拟上市公司的培育、上市公司再融资的督促实施和协调服务等工作;对股份公司、上市公司资产重组、股权转让方案进行审查;受省证监局的委托,对全市上市公司规范运行和证券市场进行监管;配合、组织有关部门查处非法集资、违法募股和违反金融政策的行为。

(二十一)老干部处

负责离退休的市政府领导和厅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二十二)厅处(人事处)

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厅工作目标的制定及检查考评工作;负责厅务综合及厅机关有关会务、政务公开、日常事务管理和协调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党群和纪检监察工作。

政务公开办机关党总支。负责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及所属事业单位、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