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残疾人联合会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是负责发展全市残疾人事业的群众团体,由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具有代表、服务、管理三种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政府赋予的职责,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

市残联设6个职能部(室)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事务、文字综合、文秘、法制建设、档案、机要、保密、保卫、人事劳资、机关财务和审计、统计、信息工作;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监管工作。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2.组织联络部
负责残疾人组织的自身建设,指导基层残联工作,协助县、区管理残联领导班子,培训残疾人工作者;联络、教育、培训、奖励残疾人,组织盲人节、聋人节等活动;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审批、管理和发放残疾人证;开展社区残疾人工作;组织落实福利措施,推行残疾人医疗、养老社会保险;接待、处理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负责指导市盲人协会、市聋人协会、市肢残人协会、市智残人亲友会、市精神病人亲友会的工作,并承担专门协会秘书处工作。

3.教育就业部
组织实施政府制定的残疾人扶贫计划,为贫困残疾人发放专项康复扶贫贷款,并负责贷款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促进和开展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级中等以上教育和成人教育;推广盲文和中国手语;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依法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管理和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批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扶持残疾人个体从业和集体开业;负责盲人按摩行业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的工作。

4.康复部
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协调和指导残疾人康复机构的工作;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视力残疾康复、聋儿康复、智力残疾康复、精神病防治康复、社区康复服务和残疾预防工作;指导残疾人用品的研发、供应以及相应服务;开展学术交流和康复项目的开发与合作;组织康复工作人员培训;指导残疾人康复行业协会;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宣传文体部
负责宣传残疾人事业,培养、宣传残疾人自强典型,引导、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强自立;组织提供残疾人特需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指导残疾人文化、体育组织的业务工作;培养、选拔、推荐优秀文艺、体育人才;组织开展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承担市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的日常工作。

6.基金开发与对外合作部
负责指导残疾人开办各类企业,参与研究制定残疾人福利企业的优惠政策和规定;开发和管理残疾人福利基金;指导基层残联基金工作和捐款事宜的协调与服务;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具体负责沟通、联系国际(包括港、澳、台)慈善机构,为残疾人事业争取并接收援助资金,扶助残疾人;承担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