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地方税务局坐落于美丽的松花江畔(松江东路1号),1994年,国家实行“分税制”改革,吉林市税务管理机关分设为吉林市国家税务局和吉林市地方税局两个机构,吉林市地方税务局于1994923日正式成立。

吉林市地方税务系统现有干部职工1460人人,班子成员5人,下设5个(县)市局、市内12个基层单位,局机关内设14个处(室)。

    吉林市地方税务局主要负责征收(或代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印花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屠宰税、车船使用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农业特产税、农业税、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防洪资金、残疾人保障金、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等23种税费,其中许多税种与普通百姓密切相关。

全系统担管各类纳税人共计48,448户。其中:私营以上企业13,131户,个体工商业户35,128户。几年来,吉林市地方税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地方税务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一个确保,两个提高”的格局,以依法治税为主线,以目标管理为载体,以征管改革和信息化建设为动力,以道德建设和转变作风为保障,全面提高征管质量,连续多年超额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税收工作任务。2003年实现地方各税 159,818万元,地税系统组建10年来,共组织各项收入1,172,343万元。其中市内903,477万元,为地方经济跨越式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吉林市地税局初步建立了以申报纳税和优质服务为重点,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属地管理、重点稽查、跟踪监控的征管模式。发票控税工程的实施有效地堵塞了征管漏洞,增加了地方税收,同时也充分地调动了纳税人广泛参与的热情。目前,我局已建立了市、县局两级计算机局域网络,办公信息化建设得到了长足发展,基本实现了无纸化办公。

几年来,吉林市地税局坚持“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的方针,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纠治行业不正之风,强化队伍建设和干部整体素质的提高,全系统市、县(区)地税机关均被评为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市行风测评每年取得较好的成绩。从而,树立了地税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