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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房地产管理局吉林市统计局
二00二年吉林市房屋普查成果公报
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直接领导下,我市顺利开展了2002年全市房屋普查工作。自2001年12月开始,经过组织准备、资金筹措、人员培训、普查试点,2002年4月正式入户调查。本次房屋普查的范围是全市规划建成区及区属建制镇的所有房屋,包括船营、昌邑、丰满、龙潭四个行政区和所辖9个建制镇以及高新技术开发区、九站经济开发区。其它区域因近期对城市建设影响不大,未列入普查范围。经过对房屋和使用人的逐幢、逐户测绘丈量、填表登记,普查质量检查验收,数据校正汇总,总结上报等步骤,到2002年9月全部结束,历时10个月。通过普查填表53万份,取得各类原始数据6042万个,查清了我市房屋基本状况和居民居住水平。
一、房屋基本状况
全市普查范围内共有各类房屋4619.5万平方米,其中城市规划建成区内4414.4万平方米,占95.56%;桦皮厂等9个行政区属建制镇205.l万平方米,占4.44%。
(一)按房屋产权划分。私有房产2054.5万平方米,占44.47%;国有房产15457万平方米,占33.46%;股份制企业房产630.4万平方米,占13.65%;
(二)按房屋结构划分。钢混结构以上368.5万平方米,占7.98%;混合结构3739.6万平方米,占80.95%;砖木结构480.7万平方米,占10.41%;其它结构30.7万平方米,占0.66%;
(三)按房屋层次划分。平房753.8万平方米,占16.32%;2至6层2096.1万平方米,占45.37%;7至10层1552.8万平方米,占33.61%;11层以上216.9万平方米,占4.69%;
(四)按房屋建成年代划分。1949年以前建成的33.8万平方米,占0.73%;1950年至1979年建成的674.9平方米,占14.61%;1980年至1989年1430.3万平方米,占30.96%;1990年至2001年建成的2480.6万平方米,占53.70%;
(五)按房屋用途划分。住宅2687.2万平方米,占58.17%;非住宅1932.3万平方米,占41.83%。
二、居民住房状况、居住水平
普查范围内共有住户42.8万户130.l万人,住宅建筑面积2687.2万平方米,居住面积1130.l万平方米,人均建筑面积19.18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13.07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8.69平方米。
全市现有无房户1753户,不便户8.5万户,拥挤户(人均居住面积4平方米以下)2.4万户。
三、居民住房需求情况
本次普查采用抽样方式对我市居民住房需求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发出问卷2万份,回收有效问卷14893份。其中:住平房的2574户,占总调查户数17.28%;住火炕楼的293户,占l.97%;住暖气楼的12026户,占80.75%。通过调查:
(一)3年内希望改善住房条件的8609户,占总调查户数57.8l%。计划购房建筑面积60-80平方米的,占46.03%;
(二)影响居民购房的主要因素为价格,约占60%,其它因素按大小排序依次为地段、物业管理、质量、环境、交通。
(三)居民计划购房款来源主要为个人积蓄,占73.54%,其次为公积金贷款和银行按揭贷款占32.02%。
(四)居民认为当前住房市场急需治理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质量不保证(占57.96%)年售后服务差(占48.51%)。
这次房屋普查是在市政府领导下进行的,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2000多名普查工作人员发挥了积极性、创造性,保证了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这次普查组织严密、方法科学、措施有力,取得的数据成果全面真实,具有十分宝贵的实用价值和研究价值,是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可靠依据。今后要充分利用普查数据,加强科学研究,为我市跨越式发展服务。
二00三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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