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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乡镇房地产管理处 主要职能: 负责城区各乡镇范围内的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和房地产市场交易管理工作。
初始登记 事项依据: 《吉林市集体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吉林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日常工作由其所属集体土地房屋属登记管理机构负责。第四条,集体土地房屋实行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制度。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是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机关。 办理对象及范围: 建成区外及乡镇新建房屋权属登记 办理条件: 企事业单位新建房屋(含开发企业): 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竣工图; ⑵土地使用证; ⑶质检、消防验收资料或竣工备案证。 个人自建住宅初始登记: ⑴个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城市规划区外集体土地上的住房,可提交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建房文件; ⑵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上的住房可提交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⑶竣工验收资料。 办理程序: ⑴各乡镇所受理; ⑵内部审核; ⑶发证。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省物价局、财政厅、建设厅吉省价房涉字[1999]55号文件 登记费65元(面积超过100㎡,每㎡加收0.3元) 办理部门名称:市乡镇房地产管理处所属各管理所 办理地点、邮编: 丰满管理所恒山花园小区6号楼132013 孤店子管理所九站街工农路1号132101 搜登站管理所搜登站镇政府办公楼132212 桦皮厂管理所桦皮厂镇桦太路36号132205 缸窑管理所缸窑镇缸窑大街房产综合楼132208 乌拉街管理所乌拉街镇古城街8号132200 江密峰管理所江密峰延江街商贸综合楼132206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节假日休息 联系电话: 丰满管理所4673080 孤店子管理所3051522 搜登站管理所暂无电话 桦皮厂管理所4018475 缸窑管理所4958367 乌拉街管理所4918284 江密峰管理所4081043 网上表格下载:房屋权属登记申请核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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