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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卫生发展状况

    吉林市是全国较大城市之一,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九五”期间我市卫生事业有了长足发展。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280所,其中:医疗机构1228所,妇幼保健机构9所,专科防治机构11所(结防所、牙病防治所)、卫生防疫和执法监督机构13所,医学教育机构7所,其它卫生机构13所。其中医疗机构中三级甲等医院7所。全市城乡已形成了以行政区划为主,集医疗、预防保健、医学教育、卫生执法监督等综合功能为一体的卫生服务体系。
    近年来,我市卫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按着国家和省“三项改革”工作总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实现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保健需求为目标,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改革,积极开展创新实践活动,卫生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我市作为全省改革综合试点市,卫生执法监督和预防保健体制改革在全省首开先河,得到省卫生厅的充分肯定。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卫生执法监督、妇幼卫生、爱国卫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无偿献血工作获得国家金奖;吉林市中心医院、吉林市创伤医院被评为全国百佳医院;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已通过国家卫生部评审获全国第一名。市卫生局连续五年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文明单位,连续五年获市政府目标责任制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