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吉林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于2000年10月24日经吉林市编委批准正式组建,内设15个科室。吉林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是吉林市卫生局卫生行政执法的具体执行机构,职能是代表市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相关的食品卫生、饮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化妆品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防护、传染病预防等社会公共卫生实施卫生监督。具体职能如下:
1、依法承担各项公共卫生、疾病控制法律法规的行政执法监督职责。
2、负责辖区经常性卫生监督和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
3、受理各类卫生许可申请,审核许可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控制下级卫生许可工作质量。
4、负责辖区卫生监督工作的业务指导、信息管理、培训考核。
5、负责受理卫生监督投诉、举报、法律咨询及执法稽查。
6、负责与卫生监督相关的突发事件处理。
7、根据国家卫生监督法律法规,负责立法前期调查,并协助起草呈请市人大、市政府批准的地方卫生法规及规章等。
8、依法代理卫生行政机关受理各类卫生行政案件的复议、仲裁、应诉等。
9、负责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10、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它工作任务。
吉林市卫生监督所办公地址: 吉林市船营区朝阳文化广场正北
邮 编: 132011
联系电话: 0432-2432393
传 真: 0432-249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