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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标题:司法局,你们把我反映的问题,弄混了。
    诉求时间:2022-01-05 11:31
    诉求内容: 司法局,你们把我反映的问题,弄混了。   我7月份向你们递交“复议申请”,被申请人是“吉林市信访局”,你们受理了,编码是2021,57号。《复议决定书》里的结果是驳回申请,理由是“吉林市信访局”不是行政机关。我在57号案件中提交了5份证据,你们《决定书》里只载明了3份,我之前和你们反应过“材料疑似丢失”的问题,是针对的57号案件。.我9月份,又向你们递交了“复议申请”,被申请人依然是“吉林市信访局”,你们也受理了,编码是2021,100号。.12月份你们向我送达了100号案件的《复议决定书》,但这个《决定书》里仅仅载明了我的诉求,和我所提交的证据。至于“吉林市信访局”在这100号案件中,向你们提交的答复内容是什么,提交了哪些证据,以及委托代理人是谁,都没写明,书写明显不规范。.我这次的诉求是,希望你们就这100号案件,文书书写不规范的问题,对涉事人员诫勉谈话。
    司法局,你们把我反映的问题,弄混了。



    我7月份向你们递交“复议申请”,被申请人是“吉林市信访局”,你们受理了,编码是2021,57号。《复议决定书》里的结果是驳回申请,理由是“吉林市信访局”不是行政机关。我在57号案件中提交了5份证据,你们《决定书》里只载明了3份,我之前和你们反应过“材料疑似丢失”的问题,是针对的57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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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9月份,又向你们递交了“复议申请”,被申请人依然是“吉林市信访局”,你们也受理了,编码是2021,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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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份你们向我送达了100号案件的《复议决定书》,但这个《决定书》里仅仅载明了我的诉求,和我所提交的证据。至于“吉林市信访局”在这100号案件中,向你们提交的答复内容是什么,提交了哪些证据,以及委托代理人是谁,都没写明,书写明显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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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这次的诉求是,希望你们就这100号案件,文书书写不规范的问题,对涉事人员诫勉谈话。
  • 诉求回复
    回复部门:市司法局
    回复时间:2022-01-06 14:29
    回复内容:按照《中共吉林市委办公厅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吉林市委吉林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吉市厅字〔2005〕31号),被申请人中共吉林市委吉林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列入市委工作部门序列属党政机关,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所指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朱冠学曾于2021年7月26日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中共吉林市委吉林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告知的行为违法,请求责令被申请人于限期内履行法定职责。该案与本次投诉案件(吉市政复驳〔2021〕100号)情况基本一致,复议机关已在吉市政复驳〔2021〕5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中写明上述相关情况,故吉市政复驳〔2021〕100号不予重复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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