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微信公众号
无障碍版
适老化
回顶部
当前位置:首页 >>办理回复
  • 诉求留言
    诉求标题:处罚异议
    诉求时间:2025-09-02 15:53
    诉求内容:   永吉县人民政府:   我是李***的女儿李**,由于我父亲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于2023年4月在永吉县**镇**村*社西沟集体林地内擅自开垦林地2246平方米耕种农作物玉米,毁坏经济林胡桃楸子32株,知道行为违法后,他积极主动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并主动在违法现地恢复林业生产栽植树木,目前已恢复种植相关树木100余株,且通过林业部门的验收。   永吉县林业局于2023年6月27日下达行政建议书,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等因素,遵循包容审慎原则,依法对他做出了“从轻行政处罚决定”,从轻林业处罚罚款金额为42672元人民币,作为其子女实难接受。   1、处罚过重,原种植胡桃楸子树苗1元/株,累计32株,累计成本32元,即使目前通货膨胀,货币贬值,32株胡桃楸子总价也不超千元,根据森林法第七十四条,造成林地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他已配合林业部门超额3倍以上完成树木恢复种植工作,从轻处罚的罚金高达42672元,远高于三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   2、生活困难,2017年由于年纪大、不小心滑倒,造成盆骨粉碎性骨折,至今仍行动不便,且一直患有高血压、心脏病,长期服药;我母亲2019年脑出血开颅手术,虽暂时无生命危险,但需长期服药,定期复查。   由于2位老人已年近七旬,已无法进行农业体力劳动,目前主要收入仅为国家发的农业补助、60岁老人补助等为全部生活来源,仅够维持日常生活开销。原本其想通过自身努力改变现有生活窘境,减轻家人负担,没想到因为自己的无知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   其所毁坏的林地种植玉米每年销售收入不足5000元,扣除人工、种子、化肥后,纯收入仅2000元左右,我父亲需要种地二十余年才能攒够此笔罚款,他已年近七旬,此生都无法攒够支付起如此大金额的罚款。   4万余元的处罚对于社会底层努力活着的人,如此处罚是否过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目的是教育和惩罚,相信政府部门处罚的主要目的是教育,通过问题的处理和责任的追究,避免相同问题重复出现,其次才是惩罚。目前我父亲已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并已全面落实林业局的各项整改要求。事情发生后他也积极配合林业部门宣传林业相关法律知识,避免同村、同乡镇人员继续犯我这种无知的错误。他的违法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且知道行为违法后,积极主动消除危害后果。   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念在他年事已高,且是初犯,积极配合林业部门保质、保量超额完成林木恢复种植工作,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希望政府部门能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参照行政处罚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由于2人年事已高,不了解不理解行政复议流程,导致已进入法院执行阶段,但如此高额的处罚我们实难接受。   我作为子女,我也愿意配合缴纳罚款。   期盼您的回复(13812112879,不要联系我的父母,直接联系我就好,他们为此事身体状况及其不加)

    永吉县人民政府:
    我是李***的女儿李**,由于我父亲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于2023年4月在永吉县**镇**村*社西沟集体林地内擅自开垦林地2246平方米耕种农作物玉米,毁坏经济林胡桃楸子32株,知道行为违法后,他积极主动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并主动在违法现地恢复林业生产栽植树木,目前已恢复种植相关树木100余株,且通过林业部门的验收。

    永吉县林业局于2023年6月27日下达行政建议书,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等因素,遵循包容审慎原则,依法对他做出了“从轻行政处罚决定”,从轻林业处罚罚款金额为42672元人民币,作为其子女实难接受。

    1、处罚过重,原种植胡桃楸子树苗1元/株,累计32株,累计成本32元,即使目前通货膨胀,货币贬值,32株胡桃楸子总价也不超千元,根据森林法第七十四条,造成林地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他已配合林业部门超额3倍以上完成树木恢复种植工作,从轻处罚的罚金高达42672元,远高于三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
    2、生活困难,2017年由于年纪大、不小心滑倒,造成盆骨粉碎性骨折,至今仍行动不便,且一直患有高血压、心脏病,长期服药;我母亲2019年脑出血开颅手术,虽暂时无生命危险,但需长期服药,定期复查。

    由于2位老人已年近七旬,已无法进行农业体力劳动,目前主要收入仅为国家发的农业补助、60岁老人补助等为全部生活来源,仅够维持日常生活开销。原本其想通过自身努力改变现有生活窘境,减轻家人负担,没想到因为自己的无知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

    其所毁坏的林地种植玉米每年销售收入不足5000元,扣除人工、种子、化肥后,纯收入仅2000元左右,我父亲需要种地二十余年才能攒够此笔罚款,他已年近七旬,此生都无法攒够支付起如此大金额的罚款。

    4万余元的处罚对于社会底层努力活着的人,如此处罚是否过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目的是教育和惩罚,相信政府部门处罚的主要目的是教育,通过问题的处理和责任的追究,避免相同问题重复出现,其次才是惩罚。目前我父亲已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并已全面落实林业局的各项整改要求。事情发生后他也积极配合林业部门宣传林业相关法律知识,避免同村、同乡镇人员继续犯我这种无知的错误。他的违法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且知道行为违法后,积极主动消除危害后果。

    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念在他年事已高,且是初犯,积极配合林业部门保质、保量超额完成林木恢复种植工作,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希望政府部门能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参照行政处罚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由于2人年事已高,不了解不理解行政复议流程,导致已进入法院执行阶段,但如此高额的处罚我们实难接受。

    我作为子女,我也愿意配合缴纳罚款。

    期盼您的回复(13812112879,不要联系我的父母,直接联系我就好,他们为此事身体状况及其不加)

  • 诉求回复
    回复部门:永吉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2025-09-05 13:16
    回复内容: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过调查,永吉县林业局办理案件过程无违规行为,处罚依据合法合规,因当事人未按照永吉县林业局下发的《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缴纳罚金,永吉县林业局在下发《催告书》期满6个月后,将该案转交至永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永吉县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件,永吉县林业局无权再办理后续案件,具体案件情况请联系永吉县林业局,联系电话为0432-64236036。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