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吉林市昌邑区教师进修学校物理教研员李**,于1991年毕业于吉林师范学院物理系,全日制本科毕业,理学学士学位,一线任职34年,中级任职27年,马上就满六十退休了,目前分级设岗还是九级。诉求问题如下:
一、反映问题
1.11月4日昌邑区纪检委立案,事实明确为什么迟迟没有回音。
2.立案期间审批通过了违规名单。
3.立案期间收到为被告辩解的“红头文件”(见附录)。
4.于**在任职期间根据个人需要操纵评职标准。2015年梁*评高级职称为其增设招商引资加两分,2017年取消。于**从事局人事工作二十余年还连续计算教龄并依此评上副高级教师职称挤占教师名额。
5.为什么王**和张**可以在清编期间以居家办公的名义长时间不上班?
二、违规概述
6.关于教龄从毕业分配起算,为什么一区两制?我的教龄计算为什么不是一视同仁?
3*中崔**跟我情况相同,从分配工作开始计算教龄,而我就不行,怎么一个区还有两种待遇?张**从事财务工作十余年还连续计算教龄,明显的一校双标,背后的利益交换不言而喻,梁*这样做愧对党员身份玷污校长职责。
7.非一线教师评上教师职称
张**是我校出纳员,不在一线教师岗,于今年6月份退休而未办理退休手续,8月份参评教师副高职称居然上榜。梁*想要张**掩盖什么不可告人的黑幕给上级领导的督察工作提供了重要线索,蛀虫钻木留痕。
8.操纵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会场有十位借调而未到教师进修学校上岗人员来参与打分,名单如下:周*、曹**、关*、赵*、孙**、高**、粱*、于*、李**、李*。此10人打分多少受于**和梁*操控,给于**的夫人王**打最高分15分,给我打最低分8分。8分是长期病事假人员才打的分数,我34年来辛苦工作,从未旷工。这种做法违反了《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五款“在评议、打分、投票等环节存在明显不公”
9.操纵评委会
前面数项先合出总分发现刘*排名太低,发动评委给刘*打高分,满分15刘*得14.7,其他人得分11分左右。评委在校长梁*指定的17人中选出15人。
10.于**违反回避原则以权谋私
昌邑区教育局人事科长于**既是职称评定标准的制定者又是评审过程监督者,在其妻子评副高职称过程中以权谋私,助长了以上乱象。
最终解释权归属于**,使我多年上诉无果遭受长期打压。
三、我的诉求
这次评上正高级职称,专技四级,补发分级设岗以来欠我的工资。
诉求人:李**
附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