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关于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执行及相关事项的通告
信息来源:丰满区 发布时间:2020-05-18 08:35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以及省、市、区防疫工作相关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有关工作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本院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档案查阅、执行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小白山法庭的办公场所暂时关闭,家事审判法庭的立案窗口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已经排期开庭的案件,请当事人与办案人联系,可采用网上开庭的方式或延期审理。

三、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发生纠纷需要立案、缴费、查卷或提交证据材料的,可通过网上办理的方式操作,登陆吉林电子法院(http://www.e-court.gov.cn)选择网上立案,进行网上证据交换、电子送达。上网操作不便的,可以通过邮寄立案信访材料或在工作时间拨打值班咨询电话办理。我院将认真办理,及时反馈。

四、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需联系立案法官的,建议优先通过短信、微信、电话等平台和方式办理。确需提交书面起诉材料的,请选择中国邮政EMS,直接将诉讼材料邮寄至本院立案庭。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邮寄立案地址:吉林市丰满区吉丰东路333号,邮政编码:132013,请注明立案庭收。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窗口电话:0432-62404450。

五、当事人向本院寄送立案材料或者上诉状后,本院会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地址、联系方式以司法专递送达诉讼费交费通知,当事人按照通知单上的账号、金额及期限,使用网上银行进行交费。

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如因特殊原因事项必须亲自到本院办理或进行诉讼活动的,请务必做好配戴口罩等必要个人防护措施,经本院安检出入口体温检测,扫描验证吉祥码之后方可进入。

七、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原因无法参加庭审等诉讼活动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

八、防疫期间,本院将采用网上送达、电话通知、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等不见面方式办理涉诉讼事项。确需约见的,将事先确认当事人身体状况,并在本院指定的场所、满足防护措施要求的情况下进行。

九、防疫期间,根据审判工作需要,确需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旁听人员可以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http://tingshen.court.gov.cn)了解具体案件的庭审情况。旁听庭审,本院不安排到法庭现场旁听。

十、防疫期间,本院不组织集中执行活动,因防控、抗击疫情导致暂停、暂缓实施相关执行事项的,案件办理期限顺延。

十一、本院已建立执行应急指挥制度。防疫期间,涉及财产查控措施的,本院将继续通过网络查控进行,部分案件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因交通管制等原因或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十二、防疫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谅解并配合执行。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3日


附:办公电话信息

1.预约立案电话:

诉讼服务中心     0432-62404450

家事审判法庭     0432-69980590

小白山人民法庭  0432-64817510、64812473

2. 各部门值班咨询电话:

刑事审判庭     0432-62404424

民事审判庭     0432-62404432

审判监督团队  0432-62404483

行政审判团队  0432-62404493

执  行  局      0432-62404454

信  访  室      0432-62404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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