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敬业奉献、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5个类别,结合吉林市实际,突出社会比较关注和道德建设的重点领域,“感动江城人物”评选表彰共设立24个奖项。具体设置分别是: 1.百名勤廉好公仆。评选范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不含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责任部门:市直机关工委(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2.百名优秀政法干警。评选范围:全市各级公、检、法、司在职干部。责任部门:市委政法委。 3.百名医德标兵。评选范围:全市公立医院、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民营医院、农村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及个体诊所的医务工作者。责任部门:市卫生局。 4.百名师德标兵。评选范围:全市大中小学校、各级党校、幼儿园、民办培训学校等教育机构教师。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5.百名文明服务标兵。评选范围:全市商业零售、金融保险、邮政通讯、餐饮旅游、公用事业单位的窗口服务人员。责任部门:市文明办。 6.百名好的哥(姐)。评选范围:全市各出租车公司、个体经营取得出租车营运从业资格证的出租车司机。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7.百名优秀“城市美容师”。评选范围:全市在岗的环卫、绿化、市政工人。责任部门:市市政公用局。 8.百名社区群众贴心人。评选范围:各县(市)区社区、物业工作人员。责任部门: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房产局)。 9.百名工人先锋。评选范围:全市各国有、集体、股份合作、民营等企业的一线工人。责任部门:市总工会。 10.百名德艺双馨人物。评选范围:全市文化文艺工作者、新闻出版工作者。责任部门:市文化局(江城日报社、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文联、市新闻工作者协会)。 11.百名可爱农民工。评选范围:在全市各企业工作、进城务工的农村户口人员。责任部门:市人社局。 12.百名“兴农带富”之星。评选范围:在我市居住、具有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并能辐射带动农户增收致富的农村村民。责任部门:市农委。 13.百名孝顺子女。评选范围:在我市居住的城乡居民。责任部门:市妇联(江城日报社)。 14.百名乐于助人好公民。评选范围:在我市居住的城乡居民。责任部门:市文明办。 15.百名优秀志愿者。评选范围:全市注册志愿者。责任部门:团市委。 16.百名最具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评选范围:全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的法人。责任部门: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中小企业局)。 17.百家诚信经营工商户。评选范围:全市城乡个体工商户。责任部门:市工商局。 18.百名复转军人“建功立业之星”。评选范围:全市复员转业军人。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人社局)。 19.百名大学生“励志之星”。评选范围:全市各大专院校学生。责任部门:团市委。 20.百名美德青少年。评选范围:全市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团市委)。 21.百名残疾人“自强之星”。评选范围:全市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创业残 疾人。责任部门:市残联。 22.百名“老有所为之星”。评选范围:全市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老龄办)。 23.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评选范围:2009—2012年度全市具有见义勇为事迹的公民。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24.江城荣誉市民。评选范围: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外国友人和国内非本市公民。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外事办、市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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