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08 星期四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跑一次”第三批事项清单的通知
吉市政办发〔2018〕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按照省政府《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吉林市加快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吉林市“只跑一次”改革事项清单梳理和办事指南编制工作方案》要求,全市坚持把事项标准化作为推进“只跑一次”改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抓好落实。2018年3月15日、4月15日分别公布了第一批、第二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逐项细化研究、反复比对规范,调整优化,并通过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拓展服务领域,新增加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市本级第三批事项清单217项(含即来即办、窗口受理快递送达两种方式),共涉及16个部门(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截至目前,市本级70个部门(单位)共梳理出不可拆分事项3763项,三个批次已累计公布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跑一次”事项3444项,占比91.5%,超额完成了省政府的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在落实好“只跑一次”事项办理措施的同时,认真研究梳理“一件事”清单,精准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打造好全省的样板,经得起实践的检验,确保“只跑一次”改革扎实推进。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30日
各部门(单位)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只跑一次”事项清单:
- 市发改委
- 市教育局
- 市科技局
- 市工信局
- 市民委
- 市公安局
- 市民政局
- 市司法局
- 市财政局
- 市人社局
- 市国土局
- 市环保局
- 市规划局
- 市建委
- 市房产局
- 市执法局
- 市交通局
- 市水利局
- 市农委
- 市商务局
- 市卫计委
- 市林业局
- 市畜牧局
- 市外事办
- 市工商局
- 市质监局
- 市体育局
- 市安监局
- 市食药监局
- 市旅发委
- 市粮食局
- 市经合局
- 市人防办
- 市金融办
- 市政公用局
- 市地震局
- 市物价局
- 市编办
- 市文广新局
- 市残联
- 市贸促会
- 市公积金
- 市不动产
- 市医保
- 市烟草局
- 市气象局
- 市邮政局
- 三湖局
- 政网办
- 江城监狱
- 市台联
- 市档案局
- 市社保局
- 市安全局
- 海关
- 水务集团
- 公交集团
- 国电江南
- 吉化
- 港华燃气
- 吉视传媒
- 昆仑燃气
- 热力集团
- 人民银行
- 中国电信
- 中国联通
- 中国移动
- 国网供电公司
- 永吉县
- 舒兰市
- 磐石市
- 蛟河市
- 桦甸市
- 船营区
- 昌邑区
- 龙潭区
- 丰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