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科技局创新普法宣传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科技创新领域的法治建设是推动科技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吉林市科技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本地科技型企业发展实际,针对企业在科技创新过程中面临的法治意识薄弱、政策理解不到位等问题,积极创新普法宣传,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背景情况
我市不少科技型企业在发展中面临诸多与法律政策相关的实际问题。以吉林市正业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为例,其在发展过程中曾遇到研发投入不足、融资困难、高端人才短缺等难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往往与科技进步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落实紧密相关。部分企业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不熟悉,导致未能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争取科技项目资金等过程中,因对相关程序和要求了解不清,影响了申报效率和成功率。
深入分析这些问题不难发现,主要原因在于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壁垒,普法宣传工作的方式方法较为传统,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以往的普法宣传多以集中宣讲、发放资料等形式为主,难以满足不同企业的个性化需求,企业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理解停留在表面,未能真正将其转化为推动自身发展的动力。
吉林市科技局依据相关政策制度针对企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开展普法宣传,助推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企业研发投入等数据的统计申报提供了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配套政策则对税收优惠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为科技局开展创新普法宣传工作,引导企业依法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总体思路。
吉林市科技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将普法宣传与服务企业发展紧密结合,以提升企业法治意识和运用法律政策能力为核心,通过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强化精准服务,打通普法宣传“最后一公里”,助力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促进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
(二)具体做法。
1.搭建精准化普法平台,打通政企沟通渠道。建立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其中专门将政策法规宣传纳入服务内容,建立科技型企业培育等5个数据库,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开展差异化普法宣传。例如,对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宣传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基础政策法规;对成长期的高新技术企业,侧重讲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科技项目申报流程等内容。
2.组织召开科技型企业培育推进工作会,加强县(市)区联动,形成普法宣传合力。通过层层传导,确保普法宣传工作覆盖到各个区域的科技型企业,避免出现宣传盲区。
3.开展“遍访企业助企创新”活动,提供面对面普法服务。2025年,市科技局牵头,会同市统计局,组织工作人员深入40余户企业开展现场服务活动,为企业“问诊把脉”。在走访过程中,针对企业在申报高企、研发费用归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遇到的问题,结合科技进步法、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解答,帮助企业消除认知误区。
4.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提升宣传实效。邀请省科技厅专家开展“高企培育政策解读宣讲会”,重点围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交易合同认定等政策法规进行宣讲,每年参会企业近150余家。通过专家解读,帮助企业深入了解政策法规的核心内容和操作要点。
5.建立高企培育回头看机制,对未通过认定企业开展“二次辅导”,深入分析未通过原因,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帮助企业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改进措施;对已认定高企持续提供研发统计、项目申报等延伸服务,确保企业持续合规经营。
6.针对重点企业开展定制化普法服务。对于吉林市正业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吉林市科技局采取了一系列定制化的普法服务措施。会同市税务局赴该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税务优惠政策培训活动,结合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详细讲解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交易补助等政策,指导企业依法依规享受政策红利。聘请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专家“一对一”“面对面”为企业把脉,结合科技进步法等相关规定,分析企业在新一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中存在的问题,帮助企业完善申报材料,提升申报通过率。
7.加强部门协同,形成普法宣传合力。与工信局、政数局、统计局、税务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动协作机制,通过政策协同、资源整合、项目联动等方式,共同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在征集化工、医药健康两个领域的企业关键技术需求过程中,同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中依法行事。联系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做好人才招聘、金融对接等后续服务中的普法宣传工作。例如,在帮助企业解决人才需求时,宣传与人才引进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时,向企业宣传与融资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政策要求。
(三)实施成效。
1.企业法治意识显著增强。通过一系列创新普法宣传措施,企业对科技进步法、统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知晓率和理解度明显提高。越来越多的企业能够主动学习和运用法律政策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依法开展研发活动、申报科技项目、享受税收优惠等。例如,正业生物在了解相关政策后,积极开展研发投入,近两年获得省企业研发投入补助20.1万元、技术交易补助100万元。
2.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稳步提升。普法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解决了企业在科技创新过程中的政策壁垒和法律困惑,企业的创新积极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促进了碳纤维原丝、碳丝、复合材料、下游制品、辅助材料、回收利用等碳纤维全产业链关键技术攻关。近年来,共为化纤集团争取碳纤维产业科技项目17项,支持资金2770万元,推动T800级碳纤维关键技术实现突破,已经进行产业化试生产;碳纤维拉挤板市场占有率达到90%;开展碳纤维大巴车、无人机技术研发,不断拓展高端领域应用市场。华微电子、华涂化工(吉林)等企业开展“第二代超结MOS产品开发”“满足水性紧凑型工艺的高性能汽车涂料开发”等项目攻关,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9个,获得资金支持385万元。
3.科技型企业培育成效显著。在普法宣传的推动下,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积极性大幅提升。2025年上半年,已组织216户企业申报研发投入统计,同比增长28.57%;研发投入额31.1亿元,同比增长4.03%。通过“预评审”和“二次辅导”等机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通过率得到提高,预计到2025年底,新增高新技术企业70户,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260户。
4.企业融资难题得到有效缓解。在普法宣传过程中,吉林市科技局积极向企业宣传与融资相关的政策法规,通过举办“吉林市金融机构支持复工复产银企对接活动——科技型企业专场银企对接会”等活动,促进企业与银行机构深入对接。
5.普法宣传模式不断创新。吉林市科技局探索出的“精准化、个性化、常态化”普法宣传模式,得到了企业的广泛认可和好评。这种模式打破了传统普法宣传的局限性,能够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提供针对性的服务,使普法宣传工作更加接地气、有实效。例如,“企业出题,高校院所答题,政府助题,市场阅题”的攻关机制,将普法宣传与技术攻关相结合,既解决了企业的技术难题,又传播了相关法律政策知识。
三、经验与反思
(一)主要经验。
1.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吉林市科技局在开展普法宣传工作过程中,始终以企业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通过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征集需求清单等方式,准确把握企业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的需求,从而制定针对性的宣传方案和服务措施。这种精准对接的方式,避免了普法宣传的盲目性,提高了工作实效。
2.创新宣传方式,提升普法吸引力和实效性。改变传统的“单向灌输”式普法模式,采用专家宣讲、“一对一”辅导、回头看等多种形式,增强了普法宣传的互动性和针对性。同时,将普法宣传与企业的日常经营和发展需求相结合,使企业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学习和理解法律法规及政策,提升了企业的参与度和接受度。
3.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科技创新普法宣传工作涉及科技、税务、工信、财政等多个部门,吉林市科技局通过建立常态化联动协作机制,加强了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配合,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扩大了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4.注重服务与普法相结合,实现双赢。将普法宣传融入到服务企业的全过程,在为企业提供科技统计、研发费用归集、项目申报等服务的同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使企业在享受服务的过程中受到法治教育。这种服务与普法相结合的方式,不仅提升了企业的法治意识,也提高了服务企业的质量和效率,实现了政府服务与企业发展的双赢。
(二)反思。
1.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仍需拓展。虽然吉林市科技局在创新普法宣传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部分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和偏远地区企业,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了解不够深入。今后需要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拓展宣传渠道,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确保更多企业受益。
2.普法内容的针对性和精细化程度有待提高。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需求存在差异,目前的普法内容还难以完全满足所有企业的个性化需求。需要进一步细化企业分类,针对不同类型企业的特点和需求,制定更加精准的普法内容和方案,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长效机制建设有待加强。目前的普法宣传工作多以阶段性活动为主,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需要进一步完善普法宣传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普法宣传机制、企业需求反馈机制、效果评估机制等,确保普法宣传工作持续、稳定、有效开展。
4.企业主体责任意识需进一步强化。在普法宣传工作中,虽然政府部门发挥了主导作用,但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也至关重要。部分企业对普法宣传的重视程度不够,主动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积极性不高。今后需要加强对企业的引导,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使企业真正成为学法、守法、用法的主体,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
四、下步设想
“九五”期间,吉林市科技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进法治宣传教育”要求,针对当前普法工作中存在的覆盖面不足、精细化不够、长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聚焦法治宣传教育提质增效,重点从以下方面推进工作: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筑牢思想根基。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科技系统普法工作的“纲”和“魂”,纳入科技部门领导干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课程,通过专题研讨、专家解读、案例教学等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企业、进科研机构。指导企业在创新实践中准确把握“依法创新、合规发展”的核心要求,推动法治精神与创新文化深度融合。
(二)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构建协同普法格局。
完善科技系统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市科技局各科室、县区科技部门在普法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将普法任务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例如,在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项目评审等工作时,同步嵌入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在处理企业投诉、纠纷时,同步做好法律政策解释。
(三)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制定《吉林市科技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个性清单”》,明确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科技进步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国家法律的学习重点。推行“领导干部带头讲法”机制,市科技局主管领导每年坚持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讲,结合分管领域工作案例解读法律政策,带动企业负责人提升法治素养;建立领导干部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在服务企业过程中同步开展“点对点”普法指导。
(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打造特色宣传阵地。
建设“吉林市科技法治文化阵地”,依托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平台,设立“法治宣传角”,配备法律法规书籍、政策解读手册等资料,定期更新内容;在“吉林市科技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开设“政策法规专栏”,发布政策法规、政策图解等内容,打造“24小时不打烊”的线上普法平台。
来源:法规处
编辑:宋芳
初审:付焱麟
复审:史彦男
终审:袁春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