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本局”)对GC20220000002235768(国抽)2020-09-23批次不合格牛筋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吉林市昌邑区华阳小食品批发部(以下简称“当事人”)销售的标称吉林市兴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筋(规格型号:80g/袋,生产日期:2020-09-23),经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一)风险控制情况
本局于2020年11月10日将《检验报告》(No:SJC20202980)送达当事人,并实施现场检查。查明当事人于2020年10月8日从吉林市兴旭食品有限公司购进牛筋(规格型号:80g/袋,生产日期:2020-09-23)100袋,进货价格2.3元/袋,进货金额230元,销售价格为9元/袋,销售金额900元,至案发已全部售出,无库存,货值900元。当事人接到涉案产品《检验报告》后,对涉案产品进行召回,已召回涉案产品0袋。
(二)行政处罚
本局于2020年11月5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于2021年12月3日对其行政处罚如下:免予处罚。
(三)排查整改
经排查,当事人在购进该批次牛筋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索要了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和采购食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并保存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本局责令当事人对不合格批次的食品进行召回,当事人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