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计委认真贯彻落实新版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2017年4月1日起,新版《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新《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归纳出主要的变化有:
一是通过建立区域注册制度,改进医师执业注册管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平稳有序流动和科学配置,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
二是执业医师的注册地点为省级行政区划,执业助理医师的注册地点为县级行政区划,实现“一次注册、区域有效”。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以合同(协议)为依据,确定一家主要执业机构进行注册,其他执业机构进行备案,执业机构数量不受限制。
三是医师跨执业地点增加执业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执业助理医师只能注册一个执业地点。此举等于放开了医生(执业助理医师除外)跨区域多点执业注册。
市卫计委审批办积极落实新版《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在建立提质增效、优质服务的基础上, 缩短办理时间,优化注册流程,确保医师注册有效落实,让广大医师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价值. 引导医师依法执业、规范执业,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