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内容:
事实与理由:2021年疫情期间建华村因为资金周转问题向申请人李*和赫**借款二十五万,后无力还款。2023年5月29日经双方协商同意将这笔借款转为购买建华村委会所有的建华家园车库。建华村委会开具了购买房款收据,电费收据,物业维修基金收据。村委会说购房合同后补,所以没有开购房合同。申请人于当日进入该车库并使用至今。2024年6月,通过同村人告知,该房屋被丰满区人民法院查封。现急需购房合同到法院补充证据。本人多次和建华村村委会杜**书记沟通提出开具购房合同未果。于是联系江南乡政府解决,在江南乡单书记的安排下,在江南乡信访接待室和杜**书记进行了面谈。杜**书记对借款事实和欠款转购车库款的事实无异议,并答应一周左右解决。现在迟迟未解决。
申请人认为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村民委员会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根据《(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等文件规定,村委会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应遵守党章,遵守法律规定,落实从严治党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单位,要有担当,敢做为,重合同守信用,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根据以上文件要求,申请人请求党委政府责令江南乡建华村村民委员会履行承诺,出具购买车库合同,保护我的私有财产。
事实与理由:2021年疫情期间建华村因为资金周转问题向申请人李*和赫**借款二十五万,后无力还款。2023年5月29日经双方协商同意将这笔借款转为购买建华村委会所有的建华家园车库。建华村委会开具了购买房款收据,电费收据,物业维修基金收据。村委会说购房合同后补,所以没有开购房合同。申请人于当日进入该车库并使用至今。2024年6月,通过同村人告知,该房屋被丰满区人民法院查封。现急需购房合同到法院补充证据。本人多次和建华村村委会杜**书记沟通提出开具购房合同未果。于是联系江南乡政府解决,在江南乡单书记的安排下,在江南乡信访接待室和杜**书记进行了面谈。杜**书记对借款事实和欠款转购车库款的事实无异议,并答应一周左右解决。现在迟迟未解决。
申请人认为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村民委员会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根据《(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等文件规定,村委会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应遵守党章,遵守法律规定,落实从严治党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单位,要有担当,敢做为,重合同守信用,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根据以上文件要求,申请人请求党委政府责令江南乡建华村村民委员会履行承诺,出具购买车库合同,保护我的私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