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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二轮延包政策咨询网友:徐媛2025-02-28已回复市长,您好!想咨询了解一下农村土地二轮延包30年相关政策,家中老人去世,其承包土地如何延包?与老人同一户口本的后代是否能够继续承包?按照什么标准认定整户消亡村集体收回土地?是否有相关政策文件或承包执行细则、承包办法等明确承包范围?如有在哪里查询,可否发送一份给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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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二轮延包政策咨询回复人:市长电话室2025-02-28已回复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承办单位永吉县人民政府答复:2025年3月3日与您沟通并与王家街村村民委员会核实后,您在1995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家中爷爷奶奶与您的父亲、母亲分别登记在两个台账,按照黄榆乡《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第十二条规定:“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内,未依法履行变更程序的,承包方分立、合同行为无效,以二轮土地延包时的承包个关系为准。”您的爷爷奶奶现已去世,但去世前并未与您父母进行合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承包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合同终止:(一)承包方消亡的”规定,因您的爷爷奶奶去世,既分得的土地被列为整户消亡地,土地经营权应回归到村集体所有。既您的父母无权耕种土地,如想继续耕种土地应通过合理承包的方式进行承包耕种,已为您做好相关政策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