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林海峰主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林海峰强调,全市公安机关要紧跟上级部署要求,以鲜明态度、务实举措,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驰而不息转作风、正警风、树新风。
会议强调,要增强思想自觉。开展“作风建设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保障,是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传承红色基因的务实举措,是推进“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的迫切需要,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宗旨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关键之举。全市公安机关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和复杂性,把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的责任扛起来、任务落下去,教育引导全警大力弘扬“严、新、细、实”的优良新风,持之以恒、驰而不息地转作风、正警风。
会议强调,要明确工作重点。全市公安机关要把“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制度规定、优良传统,大力培树‘严、新、细、实’优良新风,着力整治‘庸、散、怕、浮、奢’作风问题,推动落实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坚持不懈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作风建设机制”等六项重点任务贯穿始终。要坚持把开展“作风建设年”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作为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作为增强队伍素质能力、锻造公安铁军的重要举措,作为践行初心使命、庆祝建党100周年的实际行动,注重学思想、重担当、抓落实、开新局,突出弘扬“严、新、细、实”优良新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民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之以恒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以好的作风振奋精神、激发斗志、树立形象、赢得民心。
会议强调,要强化组织推进。全市公安机关要把“作风建设年”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分线负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整体推进。各牵头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好各项具体活动安排。全局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实施意见》,强化组织领导,以上率下、宣传引导,以“五化”机制抓落实,促进工作作风持续转变,队伍素质持续提升。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承担起抓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敢抓敢管,不能做老好人、怕得罪人。要从小事、小节、小处抓起,对干部日常言行、迟到早退、工作纪律等方面严抓严管,防微杜渐。要认真执行“四个服从”“三重一大”“三会一课”等纪律要求,注意八小时之外个人形象。分管领导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管业务也要管作风,坚持把作风建设紧紧抓在手上,通过作风转变促进工作提升。纪检监察和政工部门要认真落实《吉林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容错纠错十条》规定,进一步保护和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要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对勇于担当、实绩突出的干部要优先提拔使用,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要坚决问责。
会议强调,要坚持统筹兼顾。把开展“作风建设年”与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和为民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结合起来,与建党百年安保维稳百日攻坚战结合起来,与做好主责主业结合起来。要注重成果转化,利用好现有的各种载体,落实好“作风建设年”各项任务,用彻底转变工作作风,来提高为民服务能力水平、推进建党百年安保维稳的各项措施,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和建党百年安保维稳的实际成效来检验作风建设工作成果,用过硬的作风建设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坚决打好打赢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这场硬仗,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市局在家班子成员,局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市局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公安(分)局班子成员及科所队长在各地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
图为吉林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林海峰在会议现场
图为吉林市公安局作风建设年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