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市推进“放管服”改革精神,按照《吉林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办法(试行)》的要求,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上级简政放权政策和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对市级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共保留3521项、取消135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市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
2021年9月9日